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,按照国家《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、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》和自治区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2025年底前,完成65蒸吨/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。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,提前谋划,精心组织各旗县区和所涉企业积极作为,全力推进辖区内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。
加强宣传引导,提升企业认知。我局积极推动企业落实改造项目主体责任,向企业讲解超低排放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解读相关政策文件要求,提高企业的认知度,知晓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社会意义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。目前已有6台锅炉改造基础工程完成施工,进入设备调试阶段;14台锅炉启动实施除尘超低改造工作。
全力争取专项资金支持。在资金支持方面,鼓励协助企业申请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,拓宽资金来源渠道,发挥价格杠杆作用。现有5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入自治区专项项目库,其中4个进入国家项目库。目前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已下拨3975万元,全力支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。
污染物排放量减少,环境效益明显。4个项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均为供暖企业,改造完成后,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分别满足10mg/m3、35mg/m3、50mg/m3的标准限制要求,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。改造完成后,预计全年可减少排放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分别约2100吨、6600吨、1100吨,极大改善旗县及中心城区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,让冬季供热又暖又“干净”。
下一步,我局将按照“企业为主、政府推动”的原则,积极推进65蒸吨/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,使蓝天越来越蓝,生态环境越来越好。
供稿: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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